新聞案例:「紅姐」若來台將觸法?律師揭三大罪責、最高恐判3年 高雄律師推薦


「紅姐」若來台將觸法?律師揭三大罪責、最高恐判3年

中國南京網紅「紅姐」(焦姓,男扮女裝)近期因在微博、社群平台吸引1691名男性,並偷拍性愛影片外流,引發社會震撼,最終被刑拘,恐遭最高死刑判決。若同樣行為發生在台灣,「紅姐」恐面臨至少三大刑責,最重可被判3年徒刑,且參與者若涉及金錢往來,也可能違法。

《台灣》可能觸犯的三大罪名:

 1.妨害秘密罪
未經對方同意偷拍或錄影隱私影像,依《刑法》第315‑1條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。劉律表示,性行為屬最私人領域,偷拍錄影等同裝設「針孔」般侵犯隱私,將依法追究。

2.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罪
若將不雅影片上網、販售或散播,依《刑法》第23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情節重大或透過網路大量擴散,刑期會加重。

3.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罪
若本人明知感染法定傳染病,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,並因此致人感染,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及罰款

紹倫律師提醒:網路陷阱多,保護自己有四招

➤網路認識的對象要多觀察,不要輕易相信,更別透露自己的隱私資訊。

➤避免拍攝私密影像,一旦遭人外流,要馬上報警處理,別忍氣吞聲。

➤不要偷拍或散佈他人私密畫面,不只傷害對方,也可能違反法律。

➤拒絕金錢換性行為,不僅是為了安全,也避免觸法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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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2025-07-18 Hits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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