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文探討:7天鑑賞期有什麼規則呢?哪些不適用?聽聽律師怎麼說! 高雄律師推薦

7天鑑賞期什麼時候開始算?
在收到網路購物的商品之後,如果發現商品有瑕疵、驚覺買錯、對實體不滿意、還是實體物跟想的不太一樣,甚至單純只是反悔,消費者都可以憑藉很強勢的「七天鑑賞期」規定,無條件要求退貨,而時間上到底該怎麼算呢?
 
1.從收到商品開始算
根據消保法規定,七天鑑賞期(法律上稱之為猶豫期)不是從購買日開始算,而是從收到的起始日開始算。所以不管賣家寄送過程花了多少天都不影響,因為都還沒開始計算。畢竟如果是從購買日開始算,那萬一第八天才到貨,消費者不就很冤?
 
2.收到的隔天才是第一天
雖然說是從收到的那天開始算,但收到的當日算第幾天?嚴格來說收到日是第0天,所以收到的隔天才是第一天,比如你是禮拜一收到,禮拜一是第0天,那下禮拜一才是第七天,可無條件退貨的最後一天。
哪些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?

沒錯!雖然七天鑑賞期的立法設計,是要服務所有網購行為,但這麼強勢的條文,一定會有例外,畢竟有些類型的商品,有其合理的特殊性,至於是哪些商品呢?請看以下表格


 

Date2025-05-14 Hits7
  • 紹倫律師事務所
  • 833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98之1號
  • 07-2819852
  • hankattorney@gmail.com
  • https://lin.ee/f6BOf2H
Copyright © 紹倫律師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