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文探討:車禍和解要注意什麼? 高雄律師推薦


1. 確認事實與責任歸屬

確認肇事經過及雙方責任比例(例如 100:070:30 等),有爭議時可依警方的事故初判或監理所的責任比例建議。
若有行車紀錄器影像、目擊證人、警方筆錄,請一併確認和保存。
2. 和解書內容要完整明確
和解書應該載明以下內容:
當事人雙方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與聯絡方式
事故發生時間、地點、車輛資訊
損害項目與金額(如:車損、醫療費、慰撫金、工作損失、後續療養等)
和解金總額與付款方式(一次給付或分期)
是否含未來的醫療或其他費用(建議明確載明「包含所有損害,日後不得再請求」或保留「保留後續損害賠償權利」)
雙方確認和解後不得再提告或求償(視情況決定是否加入)
雙方簽章與日期
建議親自簽署,並錄音或錄影存證,以防將來爭議。
3. 確認是否涉及刑事責任
若有人受傷,可能涉及「過失傷害罪」,屬於刑事案件。
和解可作為刑事案件中的「和解證明」,有助於爭取不起訴或緩刑處分。
刑事和解通常需要簽署「撤告書」或提供給警方/檢察官。
4. 保險理賠與和解不衝突
可先詢問保險公司是否會理賠及金額範圍。
和解前應與保險公司協調,避免因自行和解影響保險給付。
和解金若已由保險公司支付,應明確載明付款人及其身份(如:由加害人之保險公司支付)。
5. 可諮詢律師或調解委員會
若不確定條件是否合理,建議諮詢律師或尋求地方法院調解程序。
若雙方達不成和解,亦可走民事求償或調解途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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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2025-05-07 Hits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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