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羈押要准許嗎?
首先A犯的是酒醉駕車的公共危險和過失重傷害犯行,A如果有想逃離現場或破壞現場跡證的情況,就能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、第2款的要件,至於同條項第3款必須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的要求並不符合(酒駕與過失重傷害均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)。 高雄羈押律師推薦 紹倫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