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文探討:為什麼一個人會被「羈押」?被羈押會怎麼樣? 高雄羈押律師


為什麼一個人會被「羈押」?被羈押會怎麼樣?

➤羈押的原因

羈押是為了要確保刑事被告會配合進行刑事偵查、審判程序,所以暫時把他關在看守所,原因可能如下:

1. 避免被告逃亡或串供滅證

為了預防被告逃亡,導致程序沒辦法順利進行。也可能是為了預防被告針對證物銷毀、塗改或假造,或者避免被告跟其他共犯或證人串好口供,阻礙法院作出正確的判決。

所以當被告「犯罪嫌疑重大」,又有避免逃亡、串供、滅證的必要時,法院可以裁定羈押被告。如果涉嫌觸犯比較嚴重的罪名,則判斷被告有沒有可能逃亡或串供滅證的標準會比較寬鬆。換言之,就是涉犯重罪的被告相對較容易被羈押。

2. 避免被告再犯罪

這也就是所謂的「預防性羈押」,針對某些犯罪(如放火、性交猥褻、竊盜詐欺等等),擔心被告可能會在程序進行期間就直接再次犯罪,所以先將被告羈押起來。

➤雖然被關在看守所,原則上被告可以接見外人

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,被告可以跟親朋好友等外人接見、通信、收受書籍或其他物品,具體的辦理方式、時間、接見次數或方式,可參考各個看守所的說明[

不過為了避免被告有脫逃、串供、滅證,或其他有害看守所秩序的行為,看守所還是可以做必要的監控。
 

高雄羈押律師推薦  紹倫律師


Date2025-07-22 Hits14
  • 羈押律師-紹倫高雄律師事務所
  • 833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98之1號
  • 07-2819852
  • hankattorney@gmail.com
  • line://ti/p/@410mlocr
Copyright © 紹倫律師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