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文探討:外面欠了很多借款,每天都被人暴力討債要怎麼活...高雄律師推薦

別說被錢逼上絕路的人傻,人人都知道生命可貴,但寧可放棄寶貴的性命也想逃離生活,就知道被催債給人帶來的壓力有多大。雖然這世上沒有欠錢不必環的道理,但這也不意味著欠錢就該受到欺壓。
  
被討債壓力很大,能請對方不要再來嗎?
先說在前頭,每個人對壓力的承受度都不同,如果只是債主偶爾打電話、登門拜訪來關心一下,沒有帶其他人來施壓,更沒有言語辱罵、武器恐嚇,這說出去恐怕會被外人當作是玻璃心,因為對方就真的沒有怎樣,只是在乎錢是否能拿回來罷了。如果這樣還是受不了,會建議您先好好與對方溝通,像是承諾每個月可以還多少,相信債權人就不會拜訪得那麼頻繁了。

但如果討債行為太偏激像是每天在門口堵人、打電話騷擾到沒辦法正常使用電話,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。要是以暴力毆打、綁架家人、找一大群人來施加壓力的方式來催債,還會有傷害罪、擄人勒贖、聚眾的問題。要是遇到這類狀況,建議盡快報警並提告。
  
欠很多錢可以不還嗎?真的還不起怎麼辦?
不管欠錢被追債有多可憐,只因還不起就不還錢,這不僅不合理,還相當不公平。所以只要是合法的借貸關係,都必須乖乖還錢。別以為民法上寫的15年是過了這段期間後沒還完就不會再被催債了,只要債權人這段期間內有一直出來要錢甚至是打官司,15年時效就會自債權人採取(追債)行動當天重新計算,即便債權人不幸離世,這筆債權還是會由繼承人接著。

債權人當然也知道債務人若是遭遇什麼不測,錢就永遠沒有全部拿回的一天。可以先試著拿出誠意和對方債務協商,規劃更好的還款辦法。有些比較好說話的債權人,甚至會同意不收取利息,甚至是降低要還的金額。債權人不願意私下談也沒關係,可以試著聲請調解,請求調解委員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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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2025-06-10 Hits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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